近期聊城大学审计处与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出台《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旨在打通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审计经济监督之间的壁垒,将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标志着学校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上迈出关键一步。
此项创新举措是对学校《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的深入落实。长期以来,各类监督力量如何有效协同、避免资源浪费,是提升高校治理水平的重要课题。此次《机制》的出台,正是从制度源头破题,聚焦统筹联动机制、工作协同机制、成果运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四大核心机制建设,深度融合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政治引领优势与审计经济监督的专业优势,通过纪检监察机构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审计工作指明方向、划定重点;而审计部门则以其在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履行等方面的专业洞察,为纪检监察精准识别风险、深挖问题线索提供坚实支撑。
此次工作机制的出台,为高校破解监督力量分散难题、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提供了制度基础。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的深度贯通协调,有望成为驱动学校内部治理现代化、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力引擎。